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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 381
太愚民 留言如下:

今天教育處公告:
公告各國小調整教師減授課101年1-3月份鐘點費發放週數計算
*公告日期 2012-05-14~2012-06-30
*內容
一、101年1-3月份國小教師減課之鐘點費核發,係以完整的一週計算,其完整週數計算如下:

(一)1月份:共計2週(1/2~1/13)

(二)2月份:共計3週(2/13~3/2)

(三)3月份:共計4週(3/5~3/30)

共計九週。

上學期1/17休業式,下學期2/8開學。
1月只計到1/13,那1/16./17兩天呢?2月從2/13計,那2/8~2/10三天呢?這期間如果視為一週相當公道,結果依教育處的公告,把這幾天吃了,只因為沒經費,真是夠了。
課稅開始稅就收了,而減課之鐘點費卻在唬弄,也太愚民了吧!

[ 2012-05-17 18:12:27 ]


文章編號 379
荒謬的下學年!? 留言如下:

在縣府的教師超額辦法及新的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的雙重"德政"下,所有縣轄的國中小老師要面對的是不是-----現職正式老師超額了,而因應減課要請的代課老師又找不到,所以老師們還是繼續接下應減少的課務,繼續領被外界誤為變相加薪的鐘點費呢?(絕大多數的老師還是希望減課吧!)
為什麼超額的教師員額不能用變通的方式留在原校,分擔教師減課後的課務呢?如此不是同時減輕超額教師及聘任代課老師的壓力嗎?而且還可以減少聘任代課老師的人事費不是嗎?

[ 2012-04-19 10:11:48 ]


荒謬的事還有 回應說:

說到課稅,這是每個國民應盡的義務,所以我贊成。
據聞教師編制從1.5逐年增加0.05,直到四年後提高到1.7。這非常不合理,所得稅課稅一次到位,也預繳了,為什麼編制卻是慢慢來,怎麼不也一次到位(專任職員也要補充)。
這樣的問題要政府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打迷糊仗了。

[ 2012-04-26 22:03:30 ]


文章編號 374
今年超額何時引爆 留言如下:

屏東縣每年都在吵這個議題,教育處蠻幹,根本沒誠意解決問題,更是在製造問題。尤其是那自以為是的超額辦法,實在令人不恥,試問縣外介聘的積分是以人性為出發點,而縣府版的超額積分定了一大堆,而當真要超額比積分時,有些又不算,這算哪門子的積分辦法,根本是為特定人士量身定製。
請所有老師注意,現在老師是聘任制,縣府是站在如何調整超額的老師,而不是把手伸進校園為所欲為。也希望,當然是希望,主任、校長你們也是教師,別把初衷忘了,以為真的在~~當官
教師們要團結,否則會如水煮青蛙,遲早有一天會輪到你。
何時才可看到比較合乎人性,真正友善校園的超額積分辦法??????

[ 2012-03-18 11:44:50 ]


超額效應已經發酵 回應說:

帶球隊的帶球隊、當裁判的當裁判,心思已不在學校,不在學生身上,光這學期的運動比賽,已經有多少人在星期1~5不在學校,學生也因為是由代課老師,顯得心浮氣躁而變得亂七八糟。孩子的受教權在哪?
若是賽程安排在假日,豈不更好,為啥要為了這些比賽,而把教師該有的職責放棄,還不是為了記功嘉獎,對學生而言也太不公平了。現在又要實施大學區制,真的更有理由消滅小校,把一切的罪過全推給老師,說是因為你們學校沒有特色,所以沒人來唸,只好廢校,好個一箭雙鵰,理由是如此的理所當然。
當國外先進國家是施行小班小校,全校頂多2、3百人,而我們卻是反其道而行,美其名是增加競爭力,實只是為了省錢,國民義務教育辦得如此,真是徹徹底底的失敗,都已少子化了,再不好好把每一個人教育好,國家將來的稅收要靠誰?整個國家的競爭力在哪?請官員們多研究研究(尤其是芬蘭),別在耍花槍,一旦機會失去,就再也難以挽回。

[ 2012-03-25 12:09:38 ]


文章編號 373
台南市能,屏東縣呢?! 留言如下:

..公務員曠職10天 南市破天荒開鍘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14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市府大力整頓風紀,首度「破天荒」將民治市政中心一名去年曠職累計達十天的七職等技士,依考績法記二大過免職,樹立「公家不是鐵飯碗」新作風。

市府施鐵腕 整頓風紀

據同事轉述,該技士原在外縣市鄉公所服務,任職課長,認真勤做事,但因一場官司上下牽連,與長官全被起訴判刑,尚未定讞,可能因此意志消沉,工作態度大轉變。

他於民國九十七年請調原台南縣府「高階低占」七職等技士,承辦工程業務,約月領五萬元,可是住外地通勤,經常上班嚴重遲到,業務執行怠慢,其他同事睜一眼、閉一眼接辦,人事單位則要求他補假處理,幾年下來「相安無事」。

業務怠慢又常遲到 2大過免職

縣市合併升格後,他依然我行我素,去年底經考績會評議,送市府依考績法記二大過免職,今年報銓敘部審定解除職務。

人事處表示,曾到該員家中了解原因也愛莫能助,該員雖曾請求改善機會,並要求提供考績會議紀錄,可是申訴期限逾期仍未正式提出書函補正程序。

有民眾表示,一般人普遍認為公務員福利好,考上公職就認定是國家給保障,「做得好不好,能奈我何」,一般公家機關對於不適任者頂多予以懲處,免職條件很難,應具體修法。

也有人覺得其情可憫,但對其他人不公平,主管單位最初就應積極輔導情緒,縱容反而扭轉不過來,這樣結局誰都不樂見,很遺憾!


評論:
看了這篇報導,不禁佩服台南市政府不包庇護短怠惰、尸位素餐的公務員。反觀也是民進黨執政的屏東縣政府呢?!就以教育局在處理老師的申訴案件來說,依規定最遲必須在五個月內給申訴人評議結果,但事實上,有好幾件申訴案已拖了超過一年,至今尚未進行評議,就別想會有評議結果。屏東縣政府曹啟鴻縣長對於如此怠忽職守的公務員有何懲處嗎?我們沒看到!!
同樣是民進黨執政,行政效率和魄力怎麼差這麼多???屏東縣政府曹縣長加油!!!看來,講這些是沒用的,人家不能再選了嘛。

[ 2012-03-14 22:51:03 ]


文章編號 372
迷惑 留言如下:

請問屏東縣請代課老師上課的自付金額一天是多少錢?
請各校提供給本人參考,感恩謝謝

[ 2012-03-08 17:32:54 ]


打電話就知道? 回應說:

打電話到各校問一下就知道!一班來說是行情在1000元上下!

[ 2012-03-19 09:42:57 ]


文章編號 369
LOU LEE 留言如下:

屏東縣100學年度的導師課務是如何減課的??怎麼每個學校的回答(作法)差異很大?導師在課稅後到底是幾節課??例如:若是導師最高16節課,那麼是否是超出幾節就給幾節的超鐘點費???到現在仍霧煞煞中,還有只要是課稅的如:年終獎金課稅,腳步很快且先扣除而超鐘點的福利卻遲遲未見?

[ 2012-02-25 20:06:24 ]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 回應說:

如需工會或教師會回答,請留下真實資料或寄送e-mail至會務信箱,待確定是會員後就接受諮詢!回覆問題,另本問題早已在本會網站說公開明過,搜尋一下就有!在這裡必須正名的是課稅減課並不是福利,它是要用來增加老師備課時間的!100學年度下學期因維護學生受教權、聘不到代課教師而拜託老師上的課叫做授課鐘點費並不叫超鐘點費。本會歡迎會員諮詢,為維護會員權益,請先入會才能為其服務!

[ 2012-02-26 14:20:03 ]


文章編號 366
請喪假是你的事?自己找帶課? 留言如下:

請問一下,教師向學校伸請喪假,學校教務處的回應居然是自己找代課,有沒有相關規定?

[ 2012-02-23 16:27:21 ]


哈哈大笑,學校負責回應的行政人員再講笑話啦! 回應說:

幫幫忙,學笑行政人員可能在講笑話啦!依據99年5月12日屏府人考字第0990116785號函修訂屏東縣立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
二十一、教師請假期間所遺職務,依下列規定辦理:
(二)教師請婚假、產前假、陪產假、分娩假、流產假、喪假、骨髓捐贈假、器官捐贈假者,請假期間所遺課務,由教務處遴聘合格人員代課,並核支代理教師代課費。
http://www.pthg.gov.tw/Upload/RelFile/FDL/8063/634106349246562500.doc

所以如果回答此問題的是主任或校長,他一定是在跟你開玩笑的啦!因為學校行政一定會依法行政。如果不是,那你要原諒他,他不懂啦,沒有瞭解規定,ㄓ應該不是主任或校長吧!因為主任、校長有考試、有儲訓懂的法律與規定嘛?
聽笑話,笑一笑就好啦!

[ 2012-02-23 16:45:12 ]


教師請假規則 回應說:

請師請假規則第14條: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務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
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派員代理。
所以程序是教師可自行尋找老師代理,若教師無法找到代理人時,學校有義務找老師代理。
所以找代課最後的義務是在學校。
(教師請假規則請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

[ 2012-02-24 01:07:25 ]


文章編號 364
chanlin1206 留言如下:

很多國中小的老師根本搞不清楚教師會.教育產業工會或職業公會的關係
請貴會能用公文或是利用學校教師集會的時間到校說明一下,謝謝

[ 2012-02-13 21:50:17 ]


111 回應說:

發公文及到校說明還是有人會搞不清楚,網頁都有詳細訊息及常見問題集,有心的話,爬一下文,大概都可解惑。

[ 2012-02-18 15:20:46 ]


文章編號 363
教師 留言如下:

請問有哪所學校已經減少課務了?一月份超鐘點費是否有收到?為何年終獎金課稅很快但福利卻遲遲未見?

[ 2012-02-13 10:32:42 ]


文章編號 361
蔣偉寧是誰? 教團多陌生 留言如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an/31/today-p3.htm
蔣偉寧是誰? 教團多陌生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長換人做!中央大學校長蔣偉寧出線接掌教育部,教育部長吳清基則傳調行政院政務委員;但教育團體昨日多表示不識「蔣偉寧」是誰,感覺陌生;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劉欽旭還「上Google查詢」。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擔心,沒看過蔣偉寧發表過十二年國教相關意見,擔心蔣不懂國教。

蔣偉寧昨日下午受訪時證實被徵詢過,不過對於是否接任教長,則低調不做證實。晚上人事發布後,蔣則手機關機。

蔣偉寧從美回國後都在中央大學任教,從副教授做到校長。中大教職員說,蔣偉寧重視效率,充滿活力,開會五分鐘就吃完便當;講話速度如連珠砲,走在校園裡總是低頭疾步,腦中思緒也如關不住的水龍頭,嘩啦啦地不間斷。他與台大校長李嗣涔共同擔任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主持人,是台灣歷來規模最大的國家型科技計畫,甚至一度累到發生過心臟不適。

蔣偉寧的中大辦公室,牆上有兩樣物品,一是大片行事曆白板,另是一幅水牛墨筆,他曾強調,做事要有水牛的精神,努力努力再努力,不要怕負擔工作。

蔣偉寧專業在風險管理、地震工程、橋樑管理等,和之前大學校長出身的教育部長一樣,對國教業務不算熟悉。昨天媒體追問,二月初就將舉辦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及十二年國教時,蔣偉寧還反問「什麼是教育局處長會議?」

謝國清指出,未來四年,十二年國教是教育部最重大任務,但他從沒聽過蔣對十二年國教有公開論述,希望他上任後,能傾聽各界意見,與民間團體深入對談,了解十二年國教內容與各界意見。

劉欽旭則表示,蔣偉寧長期待在單一大學,好像政治圈的一張白紙,民眾根本不認識,十二年國教未必是最大挑戰,因為部長角色不必事必躬親,重點在能凝聚共識,未來誰出任國民教育署長更重要。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第一反應也是「他是誰?」民間期許新教育部長可以處理菁英主義對十二年國教的戕害,應全面免試升學等,另要處理好師資評鑑問題,鑑於前二任部長的表現,對新部長「不是很有信心」。

可望轉任政委的吳清基,昨天中午與記者聚餐,面對去留問題,吳表示「政務官要有心理準備,來是偶然,去是必然。」

[ 2012-02-02 15:22:29 ]


文章編號 357
不是會費打折的問題,而是該正視屏東教育的問題時候 留言如下:

立報新聞

教育論壇:陳冠州資遣案凸顯的問題2012-1-17 21:23 作者:羅德水 44
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4678

■羅德水

關於疑似不適任教師之處理,輿論主流說法是:現行機制懲處過輕、流程太慢、甚至淪為師師相護云云。儘管各層級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的數據顯示,只要學校對不適任教師之處理程序完備、事證齊全,遭懲處之不適任教師殊難爭勝,無奈還是有人堅信現行機制難以處理不適任教師。

事實上,依筆者協助處理相關個案之經驗,其中甚至不乏學校教師遭不當資遣、解聘、不續聘者,或是處理程序充滿爭議、瑕疵者,例如:台北市中山國中教師蕭曉玲解聘案、私立中華中學教師劉志認不續聘案、屏東縣萬新國中教師陳冠州資遣案等。

以陳冠州資遣案為例,從陳師遭提報為不適任教師之可能原因、學校不適任教師輔導小組相關作為、決議資遣之理由、乃至於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長期無法正常運作,在在皆為疑似不適任教師處理案例中之反指標,殊值釐清。

▲屏東縣萬新國中數學老師陳冠州2010年10月5日在立法院表示,因與校長陳敏哲有官司訴訟,遭不合理方式提報不適任教師並資遣,呼籲教育部與屏東縣政府正視教師工作權。(圖文/中央社)※圖: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4678

茲將陳冠州資遣案之重要爭議點簡述如下,以供各校借鏡。

提報不適任動機啟人疑竇
陳冠州曾因向屏東縣長曹啟鴻舉發其所任職之萬新國中疑有合作社弊案,而遭當時萬新國中校長狀告毀謗,該毀謗官司後雖不起訴處分,惟該校校長仍提再議,全案直至民國98年12月11日獲判不起訴處分。然而,就在陳冠州與校長之間的官司持續纏訟之時,萬新國中卻在98年10月13日成立不適任教師輔導小組。陳師之資遣案是否為校長之挾怨報復?如何不啟人疑竇?

對此,就連監察院之調查報告業已指出,萬新國中校長與再申訴人已有訴訟怨恨的嫌隙在先,又參與陳師不適任教師評議過程,實難信賴其能公正審議,相當程度更增加了這樣的懷疑。

輔導小組應更專業
針對不適任教師之諸種態樣,其中,涉及性侵、言行不檢有損師道經查證屬實者,一律解聘並永不錄用;然而,若疑似不適任教師係因「教學不力」而遭提報,學校則應成立「不適任教師輔導小組」進行專業輔導,究其目的,在於透過學校專業輔導與行政支持增進當事教師之教學專業能力,以期教師能早日回歸正常教學工作。

然而,觀諸萬新國中對陳師進行之不適任教師輔導過程,似以呈現陳師之疏失、羅織陳師之問題為著眼,不免予人預設「輔導無效」之疑慮,凡此,均與所稱輔導教學不力者重回教學崗位之精神背離,嚴重破壞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決議資遣違反比例原則
不適任教師之處理,除受《教師法》、「教育部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範外,仍有一般法律原則之適用。觀諸陳冠州資遣案之理由,無論是班級經營偶有疏失,或是數學試卷批改爭議,要以此作為資遣生效之理由,顯然有違法律公平原則與比例原則,遑論據陳師所稱,閱卷爭議或有可能經加工設計,如何能杜悠悠眾口?

人民工作權受憲法保障,教師之合法權益則有《教師法》明文保障,不容任何人不法侵犯。陳冠州老師以具體作為關心校園民主與師生權益,非但未受表彰,反而落得遭學校資遣之下場,無異是對教育法制與教師合法權益的最大諷刺,無異是對教師專業自主的一大傷害,更無異是對意圖踐踏教師權益者的褒揚。

綜上,陳師資遣案充斥諸多瑕疵與疏失,斧鑿之痕斑斑可考,教師申訴制度做為教師最重要之救濟制度,若無法還陳師公道,實不啻等於宣告整體教師申訴制度之破產。

應儘速讓陳師復職
關於本件,台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業已於民國100年12月22日做出評議決定如下:

屏東縣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評議決定不予維持;原措施學校(屏東縣萬新國中)99年6月8日屏萬新人字第0990000970號函報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之資遣函及屏東縣政府99年10月18日屏府教學字第0990254221號函核准函均予撤銷。

惟屏東縣立萬新國民中學已於民國101年1月11日召開「100學年度第1次教師評審委員會」,作成「本校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不服台灣省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所為之撤銷資遣決定」之決議。

按《教師法》第29條、第31條意旨,教師、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均可對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評議決定提再申訴,以求救濟;至於針對再申訴決定之訴訟、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教師法第33條明定僅教師個人始可為之,排除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之適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訴字第1561號判決參照)

準此,屏東縣立萬新國民中學應按「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第32條,「評議決定確定後,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評議決定執行,主管機關並應依法監督其確實執行」,撤銷陳冠州老師資遣決定,並儘速回復陳師原職,以維教育法制。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 2012-01-29 08:46:55 ]


文章編號 356
陳冠州 留言如下:

感謝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與屏東縣教師會的努力:
(1)發文字號:屏府教學字第1010007201號
(2)主旨:貴校教師陳冠州因不服資遣提起再申訴案,經台灣省政府教師評議委員會評議再申訴有理由,請貴校依評議決定辦理,並於一個月之內將辦理情形函報本府,請查照
(3)正本受文:屏東縣立萬新國中

組織力量的強大與否
關鍵在於教師成員是否能覺醒當前教育當權者的心態

如果屏東縣的老師都還有一味的自掃門前雪的心態
自以為我的資遣案事件不會在屏東縣其他老師身上產生,那你可能就錯了
這就好像當年台北市蕭曉玲老師對抗郝龍斌的下場一樣
當年我自以為傲的以為不可能發生在屏東的教育界
結果上天捉弄
居然不偏不倚的就發生在我身上
使得我必須經過一年半的到處陳情,才獲得平反
個人精神上的折騰與家人被牽累
有誰能體會?
當您在爭取入會會費要不要打折扣時
有沒有想過
當年屏東縣教師會為了捍衛我的工作權
必須動用多少資源
這些資源在其他縣市教師會或許根本就用不上,也不可能用到
但居然在我們屏東縣的教育卻是一場災難
這關鍵在於組織力量無法抗衡教育當權者

造成這樣的悲哀,我簡單盧列如下:
(1)教師會幹部的會務假被取消
(2)當年我的資遣案被縣府核定通過,如今省申評會幫我平反,監察院也糾正屏東縣政府
(3)當年我的數學課被改成我都不會教的綜合課,縣府都還替學校背書,認為"於法並無不妥",教育部後來也糾正屏東縣政府督導不周
(4)當年我揭發學校合作社弊案,卻遭到校長告到法院,後來法官也還給我清白,判我不起訴
(5)立法院在上會期第七屆第八會期,還替我的資遣案伸張正義, 共計有23位立委提案,修改學校合作社法,杜絕舞弊,獲三讀通過
(6)如今學校為了我工作權獲得平反,學校教評會卻做出令人難以置信的"提起行政訴訟"的決議,要聘律師打官司,更荒唐的是所有的律師費卻要家長會來買單,後來也被家長會拒絕

如果我的事件,真能喚起屏東縣的老師們夠團結,我的這些遭遇與苦難其實都值了,
何必在乎省那幾百塊的會費,少買一件衣服,就可以為自己買一份保單,
也可以為全體屏東縣的老師團結力量,壯大組織抗衡教育當權者,貢獻自己微薄心力,這些你我都可以做得到,何必再計較會費要不要打折,
請想想,日後別人替你服務也要跟你計較打折扣時,那豈不是很悲哀嗎?

[ 2012-01-29 08:29:25 ]


不要姑息反告 回應說:

陳冠州老師,即然你被欺偩得那慘,且最後得到勝利,那你就依據您勝利的判決書為依據,反告那一堆為校長的打手教評會,給那一坨人教訓。天下哪有欺偩人不得到報應的理。趕快去做,民氣可用、殺雞警猴,算是功德一件。

[ 2012-01-29 12:39:37 ]


文章編號 352
慢半拍 留言如下:

我也是有相同的問題耶!可以以優惠價讓我補入會嗎?

[ 2012-01-28 22:24:57 ]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吳忠勳 回應說:

您的問題已經有許多老師在詢問,方案要先經過理事會再確認,年後上班也許會有優惠延期方案公佈,請近日注意本會公告。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 吳忠勳敬上

[ 2012-01-29 01:42:44 ]


不同意 回應說:

那這樣以後你享受的服務也應該打折扣 這點錢以我們的薪水來說 小菜一碟 一分錢一分貨

[ 2012-02-01 21:25:41 ]


文章編號 350
qq 留言如下:

請問現在加入會員還有沒有優惠?

[ 2012-01-28 14:52:03 ]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吳忠勳 回應說:

您的問題已經有許多老師在詢問,方案要先經過理事會再確認,年後上班也許會有優惠延期方案公佈,請近日注意本會公告。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 吳忠勳敬上

[ 2012-01-29 01:42:24 ]


教師會會員 回應說:

我覺得這樣對之前加入的會員不公平 此例不可開

[ 2012-02-01 21:23:22 ]


文章編號 346
al 留言如下:

看看高雄市教師工會的網站,反觀屏東的網站,真是令人汗顏,實因感受高雄教師工會對教師權益保護之用心,尤以近來教師繳稅後之課務問題繳決方案的持續追蹤,而屏東呢?一月份的超額鐘點究竟如何計算?萬新教師事件如在高雄是否是此種結局?亦聽聞縣內學校校長對導師請假之無理要求?教師工會對教育處是否有大聲說話之權力還是如以前教師會一般教育處欲取欲求?期待新的一年,教師工會能做出一些令屏東縣教師都支持與願意加入之工作成績。

[ 2012-01-23 15:46:06 ]


汗顏 回應說:

想不到新年新氣象,就有人對教師工會開砲,看看高雄市教師工會的網站,兩個工會總共有兩萬個會員,入會率超過百分之九十,反觀屏東縣的教師,不知是民智未開還是.....,真是令人汗顏,教師繳稅後之課務問題,不是已經公佈在網站上(11.23與11.26的公告),請問版主你什麼時候關心過了,現在才來發個馬後?,一月份的超額鐘點如何計算是全國一致的規定,縣府公文都已經到各校了,版主請你要時時更新您的訊息,萬新教師的事你也是個問號?誰也不知在高雄結局會事如何?但是教師工會正在協助復職事務是不爭的事實,當教師會前年在縣政府面對數十名鎮暴警察大聲呼喊我們的訴求時,你是否也在現場與我們同聲吶喊,去年在縣議會高舉標語與兩場公聽會發出我們不平之鳴時,你是否也有站出來支持教師工會,教師工會說話能多大聲不是取決於教師工會理事長是誰,而是有多少會員說話就有多大聲,你願意站出來為教師發聲嗎?若你只是怯懦的躲在背後,而推別人上火線,那你還有什麼顏面批評別人,我們應該人人站出來給教師工會一份堅定的力量,其實就是給自己一份力量。

[ 2012-01-24 02:10:09 ]


al是誰? 回應說:

請問您是誰?您是關心自我權益的老師?您是屏東教育產業工會的會員嗎?對自己不明白不清楚的事情有去向工會求證與瞭解嗎?當應該付出時間、提供智慧與實際行動時,您在哪?要和高雄比,請您先看看自己,就連已經發布的舊聞都不清楚的人,提出來的疑問,真讓人啼笑皆非。是不是要有人親自感應您的需求並向您簡報解惑呢?這種現象與這類人,曾聽過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劉理事的一席話,當發不平之鳴時動員人員隨即有500員,能量之強,值得屏東借鏡。您是誰?這現像正凸顯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經營的困境。

[ 2012-01-25 13:36:34 ]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吳忠勳 回應說:

各位老師:新春愉快
去年5月1日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成立,正值面臨屏東縣超額教師的爭議,除了積分表的問題外,本會深知唯有提高教師編制及降低班級人數,才能釜底抽薪解決超額教師問題,甚至於使教師免於被超額資遣,於是本會於去年七月在曾永權副院長及王進士立委積極聯繫下,兩會理事長林益慶、黃莆田與教育部長面對面會談,兩會提出提高編制與降低班級人數的訴求,也獲得部長口頭承諾,因屏東縣教師會及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點起火苗,獲得各縣市教師會及教師工會的呼應,最後在全教總持續追蹤下,12月終於獲得馬總統承諾分四年提高國小教師編制至1.7。
以上所述,只是本會工作內容之一部分,其於還有教育政策的擬定與因應,教學研習之辦理、組織之拓展、會員福利增進及個別會員諮詢與協助申訴........等,兩會會務只靠少數無給職會務幹部支撐,外界有許多對於會務假的批評,認為工會幹部爭取會務假以及減課是在自肥,本人趁此機會澄清,會務幹部爭取會務假的目的是在於利用會務假與減課期間辦理各項會務,目前本會會務幹部在縣府打壓及刁難下,大部份會務幹部會務假皆被取消,目前只剩本會副理事長屏東高工簡志霖老師能駐會辦理會務,但是有些會務仍需其他會務幹部處理,以本人為例,目前若需離校處理會務皆請事假辦理,去年本人為了避免事假超過法定天數,本人自願擔任導護,一學期約輪值八次,以換取補休機會處理會務,若如此仍得不到屏東縣教師的認同,我也以個人在教師會及教育產業工會服務近六年期間,仍努力不足不符屏東縣教師的期待深感歉意,老師們的批評與指教我們欣然接受,但是我們更期待您加入與參與會務運作,並給予目前教師會與教育產業工會有開創性的改革,能獲得屏東縣教師的認同並積極及踴躍的加入,使兩會壯大。則《我》雖無法功成但可以身退了!
屏東縣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吳忠勳敬上

[ 2012-01-25 23:34:53 ]


教師會會員 回應說:

如果你不是會員,你還是享受到教師會爭取的許多福利,先加入再來談要求。

[ 2012-01-28 20:49:26 ]


工會會員 回應說:

不只要加入,更要投入、用時間、精神以及熱情在壯大組織上,在那之後再來說「要求」可能會比較適合吧!

[ 2012-01-29 00:04:30 ]